县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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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县局成立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组长、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专班,由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开展公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法制大队负责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和阶段性情况通报等;同时负责排查梳理并提供当事人信访投诉、案事件核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
行政许可科负责组织开展政务服务领域工作。
办公室负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技术监控设备管理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督察大队负责组织开展综合督察,协助提供上级交办、群众投诉、案件办理中涉及的问题线索。
政治处、网安大队等部门协助提供新闻媒体曝光、110报警、网络舆情等反映的执法问题线索。
各科所队按照《x省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规定》(x〔2021〕x号),加强条线指导,负责本警种部门执法问题的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治,对本警种部门执法活动中普遍性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
三、整治内容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省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近年来行政复议诉讼、群众信访投诉等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行政案件办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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