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树牢正确政绩观、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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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党建+社会救助+点餐式”帮扶模式,充分发挥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协助员和网格员“前哨”作用,开展常态化走访巡访,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有效杜绝脱保、漏保、保障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1-11月份共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各类困难对象12589人,发放各类资金累计6922万元,其中救助城市低保1770人,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146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9737人,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742万元;特困供养人员救助686人,发放特困供养金712万元,特困护理费180万元。拨付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56万元,全县实施临时救助1187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298万元。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县财政统筹安排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经费40万元,确保城镇解困脱困工作持续开展。二是健全完善保障举措,依托县委组织部“xx码上办”平台,引导困难群众通过平台发布救助需求,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覆盖村级“救急难”互助建设,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三是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提质增效专项治理,开展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以“讲好一堂社会救助业务课”为主题的业务知识竞赛,xx同志在全省和全市社会救助业务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一名的优秀成绩,全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得到质的提升。
(二)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
一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10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100元/月.人。2023年1-10月共发放56496人次,426万元(其中护理补贴17159人次,129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337人次,297万元)。二是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按600元/月.人的标准向居家照顾的重度失能残疾人发放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补贴,按1200元/月.人的标准向机构集中供养的重度失能残疾人发放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补贴,2023年1-10月共发放1022人次,5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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