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4点17条,附月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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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_领导。切实增强坚持_领导政治自觉,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坚持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自觉服从县委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县委的主张转变为全县人民共同意志,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认真贯彻_、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筹备县委人大工作会议。
3.正确决定事项。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和保障全县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不断提高决议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4.规范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县委人事安排意图,不断健全完善人事任免工作规程,严把任前资格审查关、法律测试关、拟任职发言关、审议表决关、宪法宣誓关,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履职过程监督,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为民服务。
二、务实有效开展监督,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5.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紧扣“经济倍增、跨越发展”目标,精心梳理和选择监督议题。对坚持“四县”方略推行产业链长、项目长、目标长制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或调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热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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