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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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矩以正绳。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既阐明了选人用人导向,又强调了监督检查内容和问责规定,落实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水平放置《办法》与选人用人工作,对标对点,找差距,查问题,切实发挥其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牵引力”和“把控力”,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导向之绳。
环矩以绘圆。《办法》卒章显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凸显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下干部选拔任用的极端重要的“特性”和不可或缺的“属性”,是选人用人的“规矩之尺”,是深入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约束,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了根本遵循。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只有环此“规矩之尺”画好圆,才能构建和维护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干部选用规范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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