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总结
……(开头部分已省略107字)
一是持续深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将“八五”普法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托“八五”普法宣讲团志愿队伍,联合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为主题的“一法一条例”宣传活动,去年以来共深入村居开展乡村振兴、妇女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援助、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等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x场次,受众x万余人次。二是建立健全乡村法治审查机制。目前x乡镇、x个村居都聘请了法律顾问,计划到2025年,乡镇公职律师全覆盖,健全乡镇乡村振兴等工作决策合法性性审查机制,形成了“乡镇党政办立项审批、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核、司法所审核、乡镇班子上会”的4步乡村振兴等工作决策合法性审查闭环管理模式。加强乡镇合法性审查内跑平台运用,目前各乡镇已审核包括乡村振兴在内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等六大类事项x余件,农村法律顾问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及合同x多件,有效提升了乡村法治化水平。三是聚力乡村法治阵地建设。深入推动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乡镇和村社延伸,注重“一镇一品”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模式,目前创成了宪法广场、宪法公园、宪法走廊等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将民主法治村创建同各个村居改造提升工程、“侨家乐”民宿建设、农村文化礼堂和农家书屋建设等有机融合,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激发村居自治活力,目前全县共创成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x个,其中国家级x个,省级x个。
仅展示670字,全文共188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