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开头部分已省略202字)
二、总体目标
落实_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不断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美丽xx·社会基层治理上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取得实效。
三、工作任务
(一)列入全年工作统筹协调
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列入2022年全年民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协调。局领导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进行具体指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对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的工作力量、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工作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做好会议材料、记录,确保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取得成绩。
(二)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做好2022年度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好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2022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工作;不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切实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开展“为企业减负担”活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对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约谈,进一步清理整治“僵尸”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按照上级民政部门部署应用推广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确保数据准确率达100%。
(三)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认真落实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快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壮大社会组织队伍。以培育发展社会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化体育类、纠纷调解类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股依法进行登记;对各社区内未达到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社区发展需要的各类社会组织由各镇(街)进行备案登记,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建设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仅展示874字,全文共223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