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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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体林范围内。
(二)防火督查工作时间
3月30日至4月5日,每天早5:00-12:00
三、防火督查工作要求
(一)包保科室人员要佩戴监察袖。
(二)各包保科室要不间断对包保乡(镇)和各乡(镇)进山路段进行巡查。
(三)巡查过程中要督查各乡(镇)道口看守人员、巡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乡(镇)政府是否有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是否有野外用火现象。
(四)督查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包保人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反馈,发现野外用火现象(林缘地带100米内),及时向森林公安大队报告。
(五)防火督查期间的车辆使用统一由综合科调配。
篇2
为切实加强乡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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