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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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资金。做好优待证申领制发及赋能,落实好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持续开展“爱心献功臣”短期疗养、“爱心送进光荣门”志愿服务、在乡复员军人联系帮扶、烈属关爱援助、“光荣间”设置等工作。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在“七一”“八一”等重大节庆日和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全面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进一步解决军人后顾之忧。
三、聚合三个“保障”,深度提升优抚褒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4.高质量落实优抚褒扬政策。按规定做好新增享受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身份认定,按照《xx市烈士纪念设施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做好清明期间烈士亲属祭扫服务、“9·30”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活动。加强红色文化的挖掘整理,常态化开展红色宣传。
5.高标准推进退役军人年度安置。做好市本级安置岗位归集和落实,指导县市区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后关系转接。开展安置回头看,跟踪了解安置后职务职级安排和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及时组织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
6.高水平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继续推进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举办全员适应性培训,鼓励参加异地培训,健全完善并动态更新就业台账,组织专场招聘会,拓宽优化就业岗位。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发挥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和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培树退役军人创业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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