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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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有件必备”,着力提高备案工作质量
1.实现备案工作全覆盖。贯彻落实党_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着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2024年,一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本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件。总体上看,各报备机关能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
2.促进备案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通报制度,年初对上一年度报备情况进行核查,核定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并书面进行通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形式审查,发现报备不规范问题,及时与报备机关沟通,督促其规范报备行为、提高报备质量。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保持在95%以上。
3.推动电子报备常态化。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积极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实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报备。截至2024年12月,我市有关单位一共上传100件规范性文件至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电子报备全覆盖和常态化。在此基础上,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x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6月份,组织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街道)人大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将1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移出数据库、6件规范性文件补录入数据库,保证入库文件准确完整。
二、推进“有备必审”,持续提升审查工作质效
1.健全审查机制,积极开展主动审查。健全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审查工作机制,将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法工委同步开展审查。健全第三方协助审查机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审查研究。延伸审查工作链条,委托基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就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提升审查工作“民主”含量。健全联合审查机制,对审查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法工委会同有关专(工)委协商研究,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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