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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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重部署明确内容。每年都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两个责任”落实工作,还以市委文件形式下发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办法和检查考核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事项。二是重督查传导压力。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市纪委分管领导分三个层面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全市各个乡镇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并下发情况通报。三是重实效严格追责。严格按照《主体责任问责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极大提高了各级党委和纪委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使乡镇、部门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2013年以来,先后对9起案件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3名干部进行追责,其中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10人。
(三)多措并举从严监督执纪。主要从健全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执纪工作,使“四种形态”运用效果得到很好发挥。一是创新办案机制。在完善“领导分片包案制、全员办案制、首办责任制、阳光办案制” 、“责任分解制”、“安全办案制”和“四访三阶段”等办案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今年案件任务重的特点,又实行了“案件日调度制”、“案件每周通报制”和“信访跟踪提醒制”等机制,为完成全年任务提供保障。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在反腐败领导小组中的作用,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做好案件协作配合及人员抽调工作,形成纪律审查工作合力。三是拓宽信访机制。注重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全方位受理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电子邮箱举报。发布举报专线,建立12388网络举报平台,极大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今年截止到目前,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43件,其中来信78件、来访43件、来电3件,网络举报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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