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开头部分已省略426字)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设置
(一)机构设置。各村建立的村务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xx区xx乡(镇、街道)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字体为黑色。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监督机构,悬挂与村党组织、村委会同规格的牌子。原设立的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党风监督员等机构和职能并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人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 1 名,可以连选连任。
(三)任职条件。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热爱集体,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财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村党组织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领取补贴的其他村聘干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认定与村党组织成 3 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有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结果报乡镇纪委和经管站备案。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选办法。
仅展示665字,全文共258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