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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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一方面,加强日常教育。以观摩职务犯罪庭审、通报典型案例和忏悔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提醒教育,将“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和社交活动情况,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反廉洁规定的,迅速核查,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完善监督考核。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负面清单划清行为红线,将纪律与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制定党员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等内容,确保党组织对党员个人事项、思想状况等时刻保持“在线”状态,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境界和生活情趣。
二、强化监督“深度”,紧盯要害突出重点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制度,紧盯重要岗位,不定期走访了解,并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发生轻微违纪行为者,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诫勉,有效遏制其不良势态发展。一方面,聚焦重点岗位。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从制度上明确单位与个人的职责,明确党委(党组)承担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干部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干部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其他领导干部履行“八小时之外”活动规定承诺制,形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重点部门及重要岗位担任重要职务的领导干部及已经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掌握其“八小时外”情况,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偏。另一方面,聚焦时间节点。紧盯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逢年过节、外出培训、岗位变动、换届选举、职务升迁等关键时期,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会强调纪律、谈心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这些关键节点的事前监督,避免出现感情拉拢、买官卖官、以权谋私、受贿索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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