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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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交流渠道狭窄,干部活力“激发难”。干部交流机制缺失,受单位、身份、岗位、编制、人事管理等限制,除部门到乡镇的提拔性交流,乡镇到部门的安置型交流外,部门与乡镇之间平职交流少,一些事业单位的优秀干部无法直接进入到行政岗位,有的乡镇干部认为在横向交流、纵向流动上没“出路”,容易滋生散漫慵懒、“混日子”“坐等养老”等思想,干事朝气和活力难以有效激发。特别是近年来干部对个人身份和工资待遇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乡镇干部普遍感到经济待遇、工作环境不如县直单位,想方设法往县城调动,而县直部门干部不愿到乡镇任职,公务员身份的干部不愿调整到参公或事业单位任职,加之政法等系统与其他单位岗位津补贴差距较大,造成城乡之间、不同身份之间干部交流渠道愈发收窄,与乡村振兴要求不相适应。
三是容错机制欠缺,瞻前顾后“不敢干”。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对工作不称职、群众不公认的干部,如何区分具体情形进行调整,缺乏清晰界限、明确标准和具体措施,在执行中往往衡量尺度难以把握。虽然制定出台了干部容错纠错办法,但面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乡镇干部,权责利极不对等,普遍对容错纠错究竟如何执行心里没底,一些干部怕出现失误被问责,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得少错得少”的心态,工作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加之上级“责任绑架”行为,导致基层干部选择“明哲保身”,不想成为“背锅侠”。对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严厉打击恶意诬告行为方面未出台相应制度,一些被诬告干部受到的不良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旗帜鲜明为干部撑腰鼓劲缺乏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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