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写作中的“信”“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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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常理来推论,只要事物具有理性因素,就会有美感存在于其中。以此类推,不管是在内容方面还是在语言或文章结构方面,应用文都有其美的因素存在。因而应用文之“雅”即审美价值无疑是存在的。但是,由于应用文写作和阅读的目的首先是为了应用,所以,人们往往就忽视了应用文审美因素的存在。加上一般人对文字之美有一种“先天”的偏见,认为文辞之美只应该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没有审美因素的存在便认为是应用文的先天缺陷了。事实上,即使是从事应用文写作或研究的人,也会对应用文写作用语或其他因素作出不正确的评断,有些人则硬是将“信”、“达”和“雅”断然分开,从而严重影响了应用文写作和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那么,应用文的语言之美到底表现在哪儿?在写作过程中又如何实现其应用性和审美性的高度统一呢?
应用文的写作目的是为了应用,因而其写作自然应以应用为出发点,突出其实用性和应用价值。从这一角度来说,应用文如果要有审美价值,那它的审美价值也应体现在其应用的效用以及表现这种效用的过程方面。也就是说,应用文的本质决定了其语言之美应当区别于普通意义上的语言之美。一般情况下,一谈到语言,人们就会联想到艺术语言,而当人们谈到文章的审美价值的时候,也往往不谋而合地指向艺术文体的语言之美。这种简单化的审美态度和方法无疑具有很大的偏差性,不利于人们对应用文的正确认识。
文体的美的标准无疑首先应当是其得体之美。生为东施却要效法西施,结果会连自身固有的美都破坏殆尽。而在现实中,事物之间其美的差异大约亦如东施与西施,虽然外形上因为用途、气质与风格的差异而大相径庭,但内在之美却源出一脉。各种体裁的文章之间的美感表现亦是如此。应用文是一种文章体裁,文学文体也是一种体裁,这两种体裁各有其体态。自然也会存在着不同的美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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