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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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3年开始,国家开始正式编制五年规划,“十一五”之前称之为五年计划,“十一五”之后则称为五年规划,因为计划是局部性、周期性、日常性的近期工作事项,而规划是全局性、方向性、根本性的中长期的工作事项,侧重定方向、定任务、定盘子,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指导发展的行动纲领、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约束市场和政府行为的第二准则(法的延伸),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当前,全国上下采用统一的“三级四类”的规划体系,三级指的是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四类指的是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规划之间要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之间相互协调的原则。统一的规划体系不代表一致的规划思路,一盘棋的思想也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
“十五五”规划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业务要求高的系统性工作,在规划编制中要做到与国家全省政策要求相一致、地方发展需求相协调,做到上下融通、相互衔接,同时要充分听取意见,使规划决策更科学、更民主、更透明。在开展我州各类“十五五”规划编制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系统编制规划。“十五五”各类规划要做到与省级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避免以往有的规划出台过晚,影响到规划合力的形成。特别是编制专项规划要聚焦事关全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避免仅从部门工作的角度编规划;编制地区规划要与州级发展规划和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充分对接,也要与相邻地区规划做好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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