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通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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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地要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充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升或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确保乡(镇)、村责任人到岗到位。超警戒水位相关流域的县直各包保单位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联系圩口、圩段,指导防汛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防汛防灾会商预警。水利、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运、气象、供电等部门,要依照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防指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调度,及时部署,做到有的放矢,全面防范。
三、进一步开展巡堤查险。各流域分指挥部应按照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各乡镇按规定上足防汛抗旱民工,加强防汛查险。
四、进一步强化人员安全转移避险。各地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落实江心洲、外滩圩、山洪、地质灾害、尾矿库、城乡低洼带、易涝区、旅游景区等各方面应急防范,落实好“防、避、抢、救”各项措施;要果断、坚决地提前组织人员转移撤退,妥善安置,确保人员安全。
五、进一步强化工程调度防守。要加强对河、湖、库、防洪沟等工程联合调度,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预排预泄,降低沟河湖库水位。要加强对中小河流、水库、防洪沟、涵闸站和在建工程的巡查防守,及时发现并处置险情,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城区和沿江沿湖排涝站及时开机,保证城区重要道路不积水,圩内不受涝。
六、进一步强化查灾救灾工作。各地和相关部门深入一线核查受灾情况,及时上报水毁和灾情情况,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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