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员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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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找准问题坐标,充分认清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存在的难点
一是政府部门有“抵触心理”。在整改火灾隐患时,政府层面有畏难情绪,担心影响经济发展,不想挂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担心整改不及时会影响政绩、影响评优评先。行管部门抱着“消防工作就是消防机构的事”的想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就函告消防大队,经常面临部门推诿扯皮、唇枪舌战。
二是基层治理有“监管盲区”。各街镇虽然都成立了消防救援委员会,但只有1名派驻文员办公,一定程度上只起到了“传话筒”的作用,存在有职责、无人员,有制度、无落实的现实问题。另外,街道因科室管理职责不明晰、人手不够等原因,导致部署到街道层面的消防工作滞后,无实质消防工作开展。
三是派出所有“思想误区”。消防改革后,公安派出所将近3年没有参与消防管理,长春市出台文件明确公安派出所管理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后,大队深入派出所调研,派出所民警普遍反应长时间不从事消防监督检查了,不会查了。同时,也担心检查的场所发生火灾会承担连带责任,从思想上抗拒消防检查。
四是监督检查有“固化思维”。消防改革后,面对体制调整、工作变化和社会发展需要,部分监督干部还是按照改革前的思维习惯和套路开展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开展工作,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矛盾,找不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导致监督检查的活力有所下降。
二、把准思路方向,着力破解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针对以上制约基层消防工作的瓶颈问题,大队按照总队、支队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研判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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