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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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抓好暴雨洪涝重大隐患排查。各县(区)防指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针对极端暴雨可能导致的堤防决口、城镇内涝等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落实临灾转移避险和风险防控措施。督促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划定堤防决口极端情况下洪水风险区域,摸清影响范围、人员和受威胁重要基础设施等情况,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第一时间转移避险,确保人员安全。(责任分工:各县(区)防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避险为要,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行业监管,组织开展行业防汛隐患排查,建立隐患、任务、责任3个清单,实行交办工作机制)。
三、突出抓好暴雨防范应急预案修订。各县(区)防指要按照国家防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防汛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落实极端暴雨情况下防范应对措施,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各县(区)防指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以及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重点针对极端暴雨情况下人员转移避险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干部清楚自己的岗位在哪里,职责是什么,应该怎么做,群众知道自己何时应该转移、怎么转移、转移到哪里。(责任分工:各县(区)防指要加强防汛应急预案管理,及时督促、指导辖区各行业、部门及单位制定和修订防汛应急预案,特别是基层村组(社区)要制定实用性强,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行业(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督导和评估基层防汛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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