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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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方面。一是在担起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上有差距,如上级明确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我们虽然纳入了考核,但在考核内容具体量化上还有差距,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不够精准。二是在从严落实环保要求上有差距。对所联系的xx街道的环保工作要求上还没严到位、严到份,有时候满足于工作安排了、任务分解了,但是对落实效果关注的不够,实地查验的不多。三是在重视环保督察工作上有差距,行动不够迅速,认为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就行了,眼光不够长远,没有主动做到举一反三。
(三)在严肃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盯得不严。能够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市实施细则,也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但在具体实施中,对干部在环保工作中的表现情况掌握不够全面,提醒不够及时,考核不够严格。二是担当意识不强。主动担当的意识不足,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工作关注的多、下力气大,对环保工作关注得少,遇到问题也习惯性地往后看,局限于老路子、老经验。三是工作韧劲不足。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事项、确定的任务,满足于按照要求完成,后续工作做得不够好,没有形成规范严格的长效机制,比如上级环保督察中,对xx街道反馈的整改事项均及时整改到位,但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做得还不够好。
(四)在推动环保机制落实方面。一是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得不够牢固。有时重“显绩”轻“潜绩”,过于重视干部短期工作成效,对环保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二是调研环保问题不够主动。下基层调研环保次数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缺少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有时为了暂时性解决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解决问题根源上做得不够好。三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扎实。群众观念树立得不够牢固,对朝阳街道部分群众关注的环保问题重视不够,觉得协调街道和环保部门就能把问题处理到位,导致个别问题群众反映多次,甚至上级督察交办后才认真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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